2014年7月18日 星期五

[閱讀] 超棒小說這樣寫!

文章標題正是這本書的中文譯名,配上簡單又清爽的設計,以及頗有質感的類羊皮紙封面,在書店看到它時,很順手就把它拿了起來。翻開之後不得了,這本書生動地敘述方式,感覺作者就站在你的面前教你寫文章,二話不說,就把它帶回家了。

  • 寫作的難處
爬格子的辛苦,在台灣長大的朋友們,從小時候被迫寫作文就開始了;無論是寫「我的志願」或是那些八股的聯考考題,大家心裡想的無非是交差或是拿高分,因此產出的這篇文字作品,除了閱卷者之外,應該不會有第二人看過。這陋習累積下來,普遍台灣人寫出來的文章都沒有靈魂;導致長大後似乎或多或少都有了陰影,更別提拿起筆來寫作。

幸運的我,從高中國文段考不及格,到現在噗龍共地完成了兩本書,雖不能說我愛上了寫作,但寫文章絕對是我「抒發心情」及「與自己對話」的方式之一。然而那兩本書的內容,其實都算是旅行散文,書裡寫的都是曾發生過的事,我再透過文字將其演繹出來。小說卻難多囉!小說得要「無中生有」出一整個世界,好看的小說更需要毫無破綻,並能讓讀者感同身受。

  • 小說家都是天才
小時候國文老師教我們,寫作時要多用一些成語佳句,而長大後才去上的寫作課時,第一堂課老師卻直接開門見山地說,如果她擔任評審的散文或小說中出現成語,這篇文章幾乎就是進紙簍的命運。原因很簡單,就像我們看電影,總是喜歡一些意想不到的驚喜,如果故事情節老梗,演員表現方式又一樣,我們有需要到電影院來嗎?同理,好的寫作者必須用自己聽覺、視覺、嗅覺、味覺等去創造出一些新的譬喻;我來嘗試舉例;人們可能會描寫一個人急得「像熱鍋上的螞蟻」,如果我改稱一個人急得像「意外發現自己中樂透,而當下已是最後一天兌獎日的關門前三分鐘」,這樣可能會讓讀者有比較新鮮的感覺。

上述修辭的差別,就會造成作品好壞了,更不用提小說中人物與情節的重要性;這本書就建議,寫作者要把小說裡的人物都當作自己最好的朋友,三不五時還要讓自己成為心理醫師,與自己的小說人物們對話,唯有如此,在編劇情時,才能可能將角色心境上的衝突點抓出,進而讓讀者緊跟著作者的情緒走。

還有些小說,被稱作是有時代意義的。小說家們刻劃出不是只有自己構造出的人物與劇情,他們更能利用文字將人性的美善醜惡通通刻畫出,像卡繆的<鼠疫>就是很好的例子,小說中的人們遇到災難時逃得逃、閃得閃,近百年之後這些情節仍似乎就在我們身邊歷久彌新。還有像是哥倫比亞文豪馬奎斯,小說中除了複雜到不行的角色設計外,他亦成功地把拉美那種魔幻與寫實氛圍寫出,諾貝爾獎頒給他實在是實至名歸。

  • 躍躍欲試
只要對寫作稍微有興趣的,在看完這本書都會很想提筆。不過作者也提到當「未出名」的小說家跟親朋好友提及自己在寫小說時,很容易遭到大家的非議,所以他的建議是,最好不要說。所以呢!說正格的,我也還沒準備好寫小說啦!哈哈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